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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市委“全面创新,优化发展,全民创业,优先富民”战略,全面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暂停征收和减免清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的意义 开展涉企收费暂停征收和减免清理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减轻企业负担,防治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是扎实开展“创新创业年”活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对涉企行政事业性等收费实行暂停和减免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推进涉企收费清理工作。 二、把握基本原则,明确工作目标 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减负。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等收费暂停征收和减免清理工作要以各项法规政策为依据,通过清理规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保障供给。保障好向上级机关缴纳的正常规费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三是节约支出。在实施清费减负后,各相关部门要挖潜节支,进一步压缩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四是优化服务。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工作目标: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的基本要求,采取“暂停征收、政府代缴、财政补助”的方式,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确保企业负担明显减轻,政府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使企业真正得到实惠。 三、明确实施范围,制订落实措施 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集各方意见,列入本次行政事业性等收费清理范围为:实施暂停征收收费项目共4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项;实施减免或缓缴的收费项目共8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项。(详见附件) 根据公布的收费项目,各执收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予以暂停征收或实施减免缓缴,同时做好凭证出具、登记分类等工作,并每月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对2009年因暂停征收和减免缓缴原因造成减收的,相应调整非税收入计划,同时,市财政局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助,今后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确保上缴原则。对因减收而实际应上缴省市级的费用,由财政按月予以补助; 确保成本原则。对证照工本费成本由财政按月补助; 保证基本支出原则。对因减收而导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有缺口的,在减收额度内由财政予以补助; 保证工作经费原则。年终导致经费有缺口的,由市财政按照财政供养关系予以核补。 列入本次行政事业性等收费暂停征收和减免清理工作的享受对象为:在上虞市内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实施时间: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原市政府有关优惠政策与此文件有抵触的,一律以此文件为准。 四、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有序推进 各收费部门主要职责:抓紧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制订落实好具体的实施细则。 发改局主要职责:继续加大对行政事业性等收费的清理规范力度,依法从严控制涉企收费标准,加强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的检查。 财政局主要职责:依法从严控制涉企收费项目,负责每月核实预拨财政补助资金,年终核定结报相关部门补助资金。 人事局主要职责:负责核实相应人员。 市机关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严格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执行暂停征收和减免的涉企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市纠风办、发改、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市级机关各部门要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清理,加强后续服务保障工作,着力拓展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流程,使企业负担减轻真正落到实处。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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