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原河网清草保洁“突击月”活动的通知
 
    
虞政办发〔2009〕2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对河道清草保洁工作比较重视,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组建队伍,河道清草保洁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还有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相应的工作尚未落实到位,一些河道水葫芦等水草仍大量滋生,河道内垃圾较多,阻碍了行洪排涝,存在着脏、乱、差的现象。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平原河网清草保洁专项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平原河道清草保洁“突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平原河网清草保洁“突击月”活动要围绕“水清、河畅、景美”的工作目标,利用当前有利时机,结合长效保洁机制,集中一月时间(2009年11月13日-12月13日)对河道水草、垃圾和漂浮物开展一次重点清理和整治。通过“突击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清草保洁质量,强化管护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本次“突击月”活动的重点为部门管辖和乡镇(街道)及村级河道、支河叉港等河道保洁死角。
  二、实施方法与步骤
  ⒈本次“突击月”活动采取全面清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专业队清理与乡镇(街道)、村及部门配合相结合,突击清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各地应结合实际,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对保洁死角和重点区域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清理整治。
  ⒉本次“突击月”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整治阶段。由乡镇(街道)及部门进行清理整治,组织人员力量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突击清草保洁,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30日;第二阶段为考核阶段,由市河道清草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及部门河道保洁情况进行考核,时间为12月1日至6日;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乡镇(街道)及部门根据考核及检查情况进行整改,时间为12月7日至13日。
  三、工作要求
  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河道保洁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搞好清草保洁“突击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利用当前天气转冷、水葫芦日渐枯萎的最佳时机,防止因水葫芦腐烂沉底污染水体,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也为明年的清草保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这次“突击月”活动是绍兴市和我市开展的统一活动,在“突击月”期间,绍兴市将对我市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求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
  ⒉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按照“突击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对辖区河道保洁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摸底,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尽快组织人员力量开展清草保洁工作,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人员、职责、考核、报酬四落实,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将专项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也要督促所属村、单位开展好保洁工作。
  ⒊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鉴于河道水草流动性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边界水域较难确切划分的实际,在开展清草保洁“突击月”活动中,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支持,各责任区之间、村庄之间要加强联动,力求通过“突击月”活动,进一步形成合力清草护水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地要把清草保洁与清水河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各项清水工程建设,为实现我市水环境全面改善的目标而努力。
  附件:上虞市平原河道保洁责任范围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上虞市平原河道保洁责任范围

  ⒈市区主要河道:①西横河、百崧河(城区段)、总干渠(城区段)由市水利局负责;②滨江河(城区段)、老百沥河由市建设局负责③经济开发区内河道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⒉市级平原河道:①百崧河、崧沥河、盖沥河、盖谢河、虞甬运河、东进闸排涝河、一号闸排涝河、二号闸排涝河、上浦闸总干渠、萧绍运河由市水利局负责。
  ⒊杭甬运河(上虞段):由市交通局负责。
  ⒋海涂河道:由围垦局负总责,涉及到乡镇、街道所属土地内的河道原则上由乡镇、街道负责,其余河道由围垦局负责。
  ⒌新区范围内河道:由杭州湾新区管委会负责。
  ⒍原县农场、县渔场内河道:由市农林渔牧局负责。
  ⒎镇村级河道:按行政区域,由各乡镇(街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