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5月25日和31日,我省已出现两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对下一步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4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我市防控工作措施到位。省政府已经启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全力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所有防控工作必须做到出现确诊病例状态下的各种工作要求。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疫情监控机制、医疗设备和物资储备、医务人员队伍、信息传递机制等方面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的监测工作。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社区、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对留学归国、旅游和商务人员进行彻底排查。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上述人员基本情况、回国人员情况和准备回国人员情况等。发现此类人员时,尽量通过家属劝其滞留在所在国,特别是留学人员;对已经准备回国的人员要通过家属劝其在回国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的接触,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形成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良好社会风气;鼓励和动员归国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七天,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排查时要建立严格的台帐制度,确保归国人员无一缺漏。排查情况要按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上报市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市卫生局。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作用,对归国人员进行随访登记,社区责任医生要负责做好健康随访和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样病例进行摸排、监测、追踪,做好发热病人的就诊指导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来自北美、日本等地归国人员的随访。 三、认真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市镇两级财政要落实防控工作必要的资金,用于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检疫防控设备的配置。要组织好检疫检测设备、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具等物资的生产和储备工作。要加强对防护防疫用品和相关药品的销售监控,避免出现价格异常波动。 四、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防控工作的协调和领导。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齐心协力,互相支持。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控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出现疫情传播、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二○○九年六月一日
来源:上虞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