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抛荒闲置地复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的发展,努力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抓好抛荒闲置地复耕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抓紧做好抛荒闲置地复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土地是非常有限的资源,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抛荒、闲置问题,切实提高耕地利用意识,要把制止耕地抛荒闲置、组织复耕作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有效途径和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抓住当前的关键时期,把恢复抛荒地生产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种足种好晚稻等作物,消灭全年性抛荒。
  二、调查摸底,掌握实情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逐村开展一次耕地抛荒、闲置情况的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各类开发区、工业小区的闲置土地,及农田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性抛荒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时复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针对抛荒、闲置地的类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耕地复耕。要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抓紧农时季节,及时组织复耕。
  1、重点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小区内抛荒、闲置的土地复耕工作。对可以耕种并收获的耕地,应当及时组织耕种,或委托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大户耕种,并落实好复耕政策,制订好复耕协议。
  2、对农户全年性抛荒的耕地,各地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依法责成承包者及时耕种。
  3、认真探索解决季节性抛荒的新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开展土地流转,努力减少季节性抛荒面积。
  四、明确职责,及时整改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把制止抛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首的工作班子,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内的耕地抛荒和建设用地闲置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影响耕种的耕地,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恢复耕作。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不得虚报、瞒报。要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杭州湾新区于7月15日前完成调查工作,并填写好情况调查表,连同调查情况及具体复耕措施书面材料报至市农林渔牧局。7月15日后市政府将组织由各涉农部门组成的检查组,专门开展耕地抛荒闲置情况专项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抛荒的地方,必须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八年七月九日
来源:上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