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区灭蟑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关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区灭蟑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城区灭蟑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为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根据全国爱卫会的工作要求,经市爱卫会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一次全面的灭蟑达标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范围和指标
  (一)范围:城区(东至三棚桥,南至城南中学,西至春晖立交桥,北至王充路)所有部门、单位、社区(居委)、村委;该区域范围内垃圾箱(房)、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下水道、公共场所等外环境。
  (二)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灭蟑考核鉴定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二、时间与步骤
  灭蟑达标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8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0日。
  主要工作:
  1、建立灭蟑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2、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和教育;
  3、逐级签订灭蟑达标责任状;
  4、调查摸底、药量统计、落实经费;
  5、编印资料、技术培训;
  6、药物选择、药效试验。
  (二)施药阶段。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底。
  主要工作:
  1、6月中下旬、7月中下旬进行两次大规模、全面统一的灭蟑施药,广泛发动群众清除蟑螂卵鞘;
  2、对居民住宅的厨房、管道、地沟,单位的厨房、餐厅、仓库、病房、锅炉房、车辆、船只进行重点施药。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底。
  主要工作:
  1、各部门、单位、社区(居委)、村委开展自查;
  2、街道及各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复查;
  3、市灭蟑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查;
  4、制订巩固方案,做好巩固工作,整理好材料,报请绍兴市爱卫会检查验收。
  三、药物与经费
  药物:单位、住宅统一使用乙酰甲胺磷、灭蟑颗粒剂、蟑螂烟剂等,下水道窨井等外环境使用奋斗呐和敌敌畏复配药液。
  经费:根据“谁受益,谁出钱”、“谁主管、谁负责”、“国家拨一点,单位出一点,群众集一点”的原则,由市财政和百官、曹娥街道各拨出一定经费(约10万元),不足部分通过向单位和居民个人收回一定药物费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灭蟑达标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街道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灭蟑达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有关街道和部门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灭蟑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各社区(居委)、村委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灭蟑专业队伍,负责情况调查、药物统计、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登记造册等工作。
  为使灭蟑工作落到实处,市灭蟑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街道、部门,街道与各社区(居委)及村委,各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分别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对如期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灭蟑达标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下,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组织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灭蟑达标工作的落实,服从当地村委、社区(居委会)安排,自觉做好配合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百官街道办事处和曹娥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灭蟑达标活动的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落实灭蟑药物经费筹措和药物认购,确保灭蟑施药覆盖率达95%以上;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灭蟑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灭蟑达标整体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公园、下水道窨井等场地的灭蟑工作;做好蟑螂的集中清运填埋工作。
  交通、铁路部门负责做好车辆、船只等场地的灭蟑工作。
  教体部门负责做好城区学校的灭蟑组织工作。
  文广部门负责做好网吧、娱乐场所等场地的灭蟑工作。
  旅游部门负责做好城区星级宾馆(酒店)等场地的灭蟑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做好城区个体工商户灭蟑药物的购买发放工作;做好农贸市场等场地的灭蟑工作。
  供销部门负责做好农批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场地的灭蟑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灭蟑宣传等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灭蟑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附件:上虞市灭蟑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上虞市灭蟑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市府办分管领导、卫生局主要领导、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的行政主要领导
  成 员:市委宣传部、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社保局、国土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建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渔牧局、外经局、文广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便民服务中心、商贸办、供销总社、广电总台、铁路上虞站、人武部、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城中村改造办、开发区管委会和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等街道和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来源:上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