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和有效合理利用,加强空心村整治,切实保护耕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明电[2008]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住宅使用情况专题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农村住宅使用情况调查,分析空心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分布特点以及整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测算空心村整治潜力,探索空心村整治有效模式,为制定空心村整治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1、现状调查。主要调查行政村户籍人口,户籍农户数,农村居民点面积,村内闲置住宅宗数、面积,废弃住宅宗数、面积,私搭乱建住宅宗数、面积,村内其他空闲地宗数、面积,以及一户多宅情况、城里已购房农户住宅情况、常年外出打工农户住宅情况、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等。 2、潜力测算。分析空心村形成的原因和特点,结合村庄整理、宅基地复垦和新农村建设,推测村庄整治潜力。 3、问题分析。根据现阶段村庄整治所处的环境,分析整治村内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空闲地等面临的政策、资金、技术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4、对策建议。从政策处理、资金筹措、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村庄空心问题整治的建议和措施,探索有效推进村庄空心整治的途径和模式。 三、调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调研,采用实地调研和报表统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 第一步:以行政村为调查对象,全面开展全市农村住宅使用情况调查,各乡镇、街道须对本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进行如实统计,并通过实地调研,对辖区内宅基地的现状、整治潜力、存在的问题等形成乡镇级书面调研报告。要求在2008年7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和调研报告上报市农办。 第二步:在各乡镇、街道上报汇总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我市当前农村宅基地实际现状,由市府办牵头召集国土、规划、新农办等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下步采取的整治方法以及推进空心村整治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在7月25日前形成市级书面调研报告。 四、调查要求 空心村整治是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开展全市农村住宅使用情况专题调查活动,对全面开展空心村整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上虞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