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有关小区命名如下: 一、位于百官街道百崧河以东、江华东路以南、华维路以西、三环路以北的63-2号地块,由浙江金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金通浅水湾”。 二、位于百官街道江东路以东、江华路以南、兰芎路以西、三环路以北的36-3 号地块,由浙江金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金通黄金海岸”。 三、位于百官街道吉利新村住宅小区以东、市民大道以南、峰山路以西、珠峰新村住宅小区以北的城北新区5号地块,由上虞亚厦城北新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亚厦中央假日”。 四、位于小越镇越中路以东、329国道以南、越兴家园住宅小区以北的小越镇越兴东路北侧出让地块,由上虞市建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越中建发家园”。 五、位于梁湖镇百丰大道以西、祝家庄路以北的虞收乡(2003)10号地块,由上虞市山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城南水乡”。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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