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 为努力创建节约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一五”末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根据全省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上虞实际,现就推进2008年度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紧迫性 2007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4.22%。企业节能投入明显增加,当年累计投入节能技改资金3.8亿元,节约能源折标煤4万吨,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全社会节能氛围日益浓厚,能源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断完善。但由于我市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能耗基数偏低等不可比因素,我市节能降耗工作依然面临很大挑战,主要体现在: (一)部分高耗能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中化工、热电、印染等高耗能行业占了极大的比重,仅化工、热电二大行业综合能耗消费量就占总能耗的58.7%,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下降产生一定影响。 (二)电力消费增速快于GDP增幅。2007年全社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16%,其中:一产用电量增长57.95%;二产用电量增长15.31%(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15.1%);建筑业用电量增长24.5%;三产用电量同比增长16.8%。而同期GDP增长14.1%,其中:一产增加值增长3%;二产增加值增长16.1%(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5.6%);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0.4%;三产增加值增长12.8%。除二产外其他产业增加值增幅均小于其用电量增幅。 (三)生活用能继续大幅度增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家用电器和设备进入居民家庭。2007年,我市城乡居民用电量同比增长17%,增幅高于全省2.7个百分点,由于这部分能耗不直接带来GDP的增加,因此对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影响不小。据推算,在生产用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生活用电每上升1个百分点将直接影响单位GDP能耗上升0.1个百分点。 (四)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与先进水平相比尚有差距。目前,我市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总体还比较低,一些主要产品单耗水平相对先进水平来说仍然明显偏高。对照重点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我市部分产品单耗达标难度较大。 二、2008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和《浙江省节能降耗行动计划》的要求,2008-2010年三年内GDP能耗年均下降4.77%。到2010年,我市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 0.65 吨标准煤下降到 0.52 吨标准煤,实现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任务。由此确定2008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具体目标如下: 1、万元GDP能耗下降4.2%以上,力争4.8%。 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 %以上。 3、完成年用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年取水3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和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阶段性审核工作。 4、继续抓好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做好蓝星、嘉成2家省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和龙盛股份、闰土股份市本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力争试点企业和园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2008年节能降耗工作措施 1、调整优化工业结构 优化工业结构包括优化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用能结构,是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关键。2008年,要努力在结构节能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使能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得到较快的提高,使有限的能源得到更科学合理的配置,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通过“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节能市场准入标准,防止产能过剩的高耗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工业重大项目节能评估制度,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或年用电25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项目的节能篇章进行审查,对达不到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投资项目,市发改局、市经贸局、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等部门不得予以核准、备案。 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耗能设备、工艺、产品。制订和实施全市“三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计划,重点抓好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关停热电企业供热半径范围内的工业小锅炉(蒸汽)、淘汰S7以前的变压器等工作,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在结构节能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他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科技三项经费和其他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光源、汽车零部件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四是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重点推广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 和T8,以替代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 2、不断完善监管手段 一是进一步探索重点用能企业和单位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组织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制定节能规划和能源消耗定额考核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商贸服务业等公共场所实行能源定额管理。 二是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以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为年度目标,与各乡镇、街道、两区和年用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两区与辖区内年用能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规上企业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 三是继续执行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市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月报表制度,加强对企业用能的及时监测。 四是严格执行高能耗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实施黄红牌管理制度。对超过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发出黄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发出红牌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无望的责令其关闭。 五是督促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网上报告制度,对达不到节能降耗要求或不按期报告能源利用状况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六是进一步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按照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和JJF112《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能源管理体系,在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企业中开展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工作,在年耗标煤5万吨以上的企业中,开展“浙江省能源计量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3、加快节能降耗技术开发与推广 一要加强节能技术开发。市科技局要积极组织实施节能科技开发专项,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优化能源开发利用与合理配置、重点生产工艺节能降耗、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利用、高效节能设备、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等方面开发一批节能降耗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工业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和新材料。 二要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完善节能技术成果转化体系,搭建节能技术服务平台,加快节能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抓好20只市级重点节能(节电)、节水和资源节约利用项目建设。切实抓好2008年度市级节能(节电)、节水和资源节约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全程监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要拓展节能技术改造手段。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即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克服企业在节能工作中节能技术、节能资金、节能新技术推广市场等障碍,由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提高节能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08年争取有3-5家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改项目。 4、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 一要继续抓紧抓好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切实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帮助企业选择好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积极培育绿色企业,以典型示范推动清洁生产工作。 二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依据《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审批、建设、投产、认定过程中的指导、服务、监管工作。加强对已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基础台账,规范企业生产月报表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要做好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工作。继续抓好蓝星、嘉成省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和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龙盛股份、闰土股份市本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推进化工行业等一批循环产业链示范(重大)项目的实施。 5、加强节能宣传与监测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批转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办法》;做好节能形势、节能技术的宣传工作,树立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努力使社会公众掌握节能措施和方法;及时向全社会宣传我市节能政策和节能工作重点,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能活动。 切实抓好工业节能统计和计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落实能源统计机构,建立反映不同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能耗水平与节能目标责任的节能统计和评价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工业能源计量管理,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建立全市工业节能监测和分析预警系统。加快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数据库建设,将工业节能进展情况作为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分析的重要内容。对103户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节能情况定期报送和分析制度,及时帮助节能进展缓慢的企业分析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培训。建立工业节能定期培训制度,重点组织对工业企业和乡镇节能监督管理人员开展节能管理与统计基础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节能管理水平和企业能源统计数据的可靠性。
二○○八年四月二日
来源: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